东鹏控股: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东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