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占东鹏控股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23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未超过三千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新明、何颖、陈昆列、包建永、钟保民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和全资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择优选取、调整或调剂。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和出具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含子公司)在2024年度拟为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在不超过总额度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
《2024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提高议事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发出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