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关于控股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东鹏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东鹏”)于近日收到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控股孙公司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东鹏”)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江西东鹏、江门东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江西东鹏卫浴有限公司 | GR202336001405 | 2023年11月22日 | 三年 |
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GR202344008901 | 2023年12月28日 | 三年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江西东鹏和江门东鹏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三年内(即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西东鹏和江门东鹏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其2023年业绩产生影响,对公司后续年度的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