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7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