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22  东鹏控股(003012)公司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95元/股。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2026 年6 月1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开展了股份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6 月1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07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最高成交 价为4.6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375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回 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