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3  地铁设计(003013)公司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我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