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9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柏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