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7 月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4 年7 月24 日召开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将于2026 年6 月20 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 年6 月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200.0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 年6 月18 日非交易过户至“欣贺股
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6 月20 日刊载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一次性解锁本持股计划相应标的股
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6 年6 月20 日锁定期届满,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
为2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 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 产及本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 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或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将相应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非交易过 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 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 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 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应当符合修 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5 年6 月20 日)起计算,在履行草案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本 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 上(含2/3)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2/3)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可以延长。
(4)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6 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 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5)公司应当在不晚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 应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 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2/3 以上(含2/3)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包括存续期延长的情况)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届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 下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 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2/3 以上(含2/3)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2/3)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可以延长。
(5)除上述情形外,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1/2 以上(含1/2)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