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关于公司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4  金富科技(003018)公司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廖新桃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廖新桃女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廖新桃女士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

廖新桃女士,公司品管部经理,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2001年1月起在金富有限任职,曾担任品管部主管、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品管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廖新桃女士通过东莞金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廖新桃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