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大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6月14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过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94.2552万份调整为433.6807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3.7930万份调整为125.1723万份。行权价格由18.72元/份调整为16.29元/份。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7)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徐可欣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管理能力,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可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