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原因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95.7329万份。本次注销情况及原因如下:
1、截至2023年7月22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在该行权期届满后,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合计28.0932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2、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65.982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3、3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的个人考核行权比例为0%,公司对其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657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合计28.093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内不具备激励资格的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65.9824万份股票期权、3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行权期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当期不得行权的合计1.6572
万份股票期权,上述合计95.7328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8月31日办理完毕。本次实际注销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内不具备激励资格的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注销数量存在1股的差异,系因公司2023年6月14日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调整后数量采用四舍五入取值导致尾数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为准。综上,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330.3800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