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海通证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展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宸展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5,45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869.59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68,586.4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7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4,555.23万元,其中: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出923.96万元,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支出3,631.2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收购鸿通科技股权本年度未存在支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564.0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43,847.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0,022.39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3,824.65万元)。
注:上述数据尾数相加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 |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基地建设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4100020129202005995 | 572.0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 40325001040037653 | 22.71 |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政务中心支行 | 592904626710203 | 274.7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129980100100391291 | 0.00 |
合计 | 869.49 |
注:截止2023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869.49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3,847.03万元相差42,977.55万元,系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所致。上述数据尾数相加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18,010.1988万元人民币变更用途,用于收购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达光学”)持有
的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截至2024年2月1日,鸿通科技收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同时,公司已向祥达光学支付股权转让款18,010.1988万元人民币,且完成了所有相关交割工作,鸿通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鸿通科技股权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宸展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586.4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55.2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8,010.2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564.0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8,010.2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6.26%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40,530.18 | 22,519.98 | 923.96 | 6,815.89 | 30.27 | 2024年11月 | 注 | 注 | 否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14,306.70 | 14,306.70 | 3,631.27 | 7,959.04 | 55.63 | 2024年6月 | 注 | 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3,749.53 | 13,749.53 | 0 | 13,789.09 | 100.29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收购鸿通科技股权 | 是 | - | 18,010.20 | 0 | 0 | 0 | 2024年3月 | 注 | 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8,586.41 | 68,586.41 | 4,555.23 | 28,564.0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处于建设初期,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2、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立足于公司经营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在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力量的基础上,通过升级研发中心和信息化系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创新能力和信息化生产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助于公司吸引和储备人才,为未来业务的增长提供技术保障; 3、投资鸿通科技60%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出资,尚未实现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0年11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12.49万元(其中:1、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45.94万元;2、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466.55万元),公司对上述金额进行了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67号《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3,847.03万元,其中现金管理产品42,977.5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869.49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鸿通科技股权 |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8,010.20 | 2024年3月 | 注 | 否 | ||||
合计 | 18,010.2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的行业布局和发展战略,以及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远期规划,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从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人民币18,010.1988万元,用于收购祥达光学持有的鸿通科技60%股权。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投资鸿通科技60%股权尚未出资,未实现效益。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晓伟 郑乾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