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刘世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委托董事李明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蔡宗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250.23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及已结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4,763.92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及按合同约定未支付的设备质保金和尾款,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事宜。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基于本次相关事项总体工作安排,董事会决定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具体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时间及内容以公司董事会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