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15  立方制药(003020)公司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3名,代表股份118,139,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6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名(代表15名股东),代表股

份111,294,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名,代表股份6,845,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3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86名,代表股份12,619,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5,774,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78名,代表股份6,845,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732%。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情况审议 结果
表决 意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同意118,086,60799.9552%通过
反对44,0860.0373%
弃权8,8000.00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18,080,06799.9497%通过
反对47,6860.0404%
弃权11,7400.00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比例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同意12,567,05899.5809%
反对44,0860.3493%
弃权8,8000.06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车继晗、郑嘉炜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