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关于控股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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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控股子公司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方制药”)于近日收到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434004844
发证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九方制药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至2026年度)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系九方制药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九方制药将继续在认定有效期内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九方制药2024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计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