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为了保障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均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的意见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交易安排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以姓氏笔画为序):
刘光超 | 何明阳 | 施丹丹 |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