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持有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91,3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77%)的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67,04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355,68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711,36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联泓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联泓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91,3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51.7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业务发展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0,067,040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00%。
4、减持方式及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67,04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355,68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711,36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6、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联泓集团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联泓集团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联泓集团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