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
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分别提交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
近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317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