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26  联泓新科(003022)公司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接到公司董事长、总裁郑月明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蔡文权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赵海力先生,高级副总裁解亚平先生、李军先生、韩慧龙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上述个人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51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34%。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姓名增持时间本次增持 前持股数量(股)本次增持数量(股)本次增持均价(元/股)本次增持后持股数量(股)增持后持股比例(%)
郑月明2025年2月24日9,740,734700,00012.7710,440,7340.7817
蔡文权2025年2月24日3,318,703156,90012.773,475,6030.2602
赵海力2025年2月24日2,014,573156,90012.772,171,4730.1626
解亚平2025年2月24日1,140,963156,90012.771,297,8630.0972
李 军2025年2月24日1,762,279156,90012.771,919,1790.1437
韩慧龙2025年2月24日1,118,035187,30012.771,305,3350.0977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承诺

本次公告前6个月,上述人员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本次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并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属个人行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