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5-25  彩虹集团(00302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3023证券简称:彩虹集团公告编号:2026-016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柳军、黄红友、万星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柳军、黄红友、万星在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能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以及通知公司义务并停止买卖公司股票,现予以补充披露。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万柳军、黄红友、万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万柳军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601211******
住所南昌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南昌市西湖区******
通讯方式151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万星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601211******
住所南昌市高新区******
通讯地址南昌市高新区******
通讯方式135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3黄红友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601211******
住所南昌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南昌市西湖区******
通讯方式157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万柳军与黄红友系母子关系,万柳军与万星系兄弟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万柳军、黄红友、万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万柳军合计持有股份0.000.003,955,384.003.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3,955,384.003.7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万星合计持有股份0.000.001,840,000.001.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1,840,000.001.7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黄红友合计持有股份0.000.00747,800.000.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747,800.000.7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543,1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期间股东名称变动方式股份种类交易数量(股)交易比例
2026年3月1日-2026年3月31日万柳军集中竞价交易人民币普通股1,240,654.001.18%
万星集中竞价交易人民币普通股1,450,430.001.38%
黄红友集中竞价交易人民币普通股429,500.000.41%
合计持有3,120,584.002.96%
2026年4月1日至4月16日(达到5%)万柳军集中竞价交易人民币普通股1,568,250.001.49%
万星集中竞价交易人民币普通股390,500.000.37%
黄红友集中竞价交易人民币普通股307,000.000.29%
合计持有5,386,334.005.11%
2026年4月17日至24日(达到6.2%)万柳军集中竞价交易人民币普通股1,146,480.001.09%
万星集中竞价交易人民币普通股-930.000.00
黄红友集中竞价交易人民币普通股0.000.00
合计持有6,531,884.006.20%
2026年4月25日至5月20日万柳军集中竞价交易人民币普通股0.000.00
万星集中竞价交易人民币普通股0.000.00
黄红友集中竞价交易人民币普通股11,300.000.01%
合计持有6,543,184.006.21%
累计变动情况6,543,184.006.21%

二、关于触及5%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过程中,因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未能及时关注并计算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情况,在合计持股比例达到5%时(2026年4月16日),未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2026年5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已达到6.21%,信息披露义务人方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柳军、黄红友、万星对此深表歉意,并承诺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自身交易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

发生。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及监管机构的工作,及时履行后续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万柳军、黄红友、万星均非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万柳军、黄红友、万星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