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进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思进智能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思进智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评价报告是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宁波思进犇牛机械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技术研发、担保业务、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及对子公司的管控等事项。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内部规范多渠道、全方位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员工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全公司目前共有390名员工,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17人,具有初级职称的1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3人,本科生41人,大专生50人。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都及时做出适当处理。公司秉承“求实、求精、思新、思进”的企业精神,“始终如一地追求极品,创造典范”的经营风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独立”。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有效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四)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从产品、市场、品质、科技、服务等方面分别制定了长远发展规划,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并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五)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六)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七)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八)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整份财务报告;
C、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D、报告给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完成整改;
E、因存在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出现内部控制出现系统性、区域性的失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况。
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目标。
③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这些目标一般包括合理保证资产安全、经营合法合规、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等。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自评截止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自评截止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会计师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思进智能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编制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与公司有关人员沟通;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查阅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等措施,对思进智能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思进智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束学岭 | 王 晨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