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2-16  中晶科技(003026)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947,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233号)同意,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4,813,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99,760,000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00,633,516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4,951,546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37,465,1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数量为873,516股,高管锁定股份数量为6,612,93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5,681,970股。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限售股”)数量共计37,4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3%。

2、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

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1,207,880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新增股份于2022年7月22日上市。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99,760,000股增加至100,967,880股。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登记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0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28日上市。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00,967,880股增加至101,017,880股。

鉴于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并注销377,364股;合计回购注销384,364股。2023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384,364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01,017,880股变更为100,633,516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一俊、徐伟股份限售承诺1、自中晶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晶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担任中晶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中晶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中晶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中晶科技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17日正在履行中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36个月的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晶科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中晶科技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不低于发行价。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的,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中晶科技。5、不论本人在中晶科技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本人是否从中晶科技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6、如果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中晶科技股票之锁定另有更严格要求的,本人将按照此

等要求执行。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36个月的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晶科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中晶科技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不低于发行价。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的,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中晶科技。5、不论本人在中晶科技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本人是否从中晶科技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6、如果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中晶科技股票之锁定另有更严格要求的,本人将按照此

等要求执行。

2、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的承诺、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37,4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质押股份数量(股)备注
1徐一俊25,505,10025,505,1004,000,000注1
2徐伟11,960,00011,960,0006,659,999注2
合计37,465,10037,465,10010,659,999--

注1:徐一俊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注2:徐伟为公司董事。

5、上述人员在股份解除限售后,将继续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的关于其持有股份流通限制等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前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前述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股)本次变动后(预计)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4,951,54644.67%-9,366,27535,585,27135.36%
首发前限售股37,465,10037.23%-37,465,10000
高管锁定股6,612,9306.57%+28,098,82534,711,75534.49%
股权激励限制股873,5160.87%0873,5160.8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5,681,97055.33%+9,366,27565,048,24564.64%
总股本100,633,516100.00%--100,633,516100.00%

(注意: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数量合计为37,465,100股,其中,高管锁定股28,098,825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9,366,275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对中晶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晏 璎戴文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