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06  中晶科技(00302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4日以电话、邮件方式临时发出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2024年2月5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董事长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寿涌毅、独立董事蔡海静、独立董事郑东海共3人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完成之日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相应调整。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7、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资金总额为准。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5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2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

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1、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5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预计)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5,596,52135.3736,096,52135.87
无限售条件股份65,036,99564.6364,536,99564.13
总股本100,633,516100100,633,516100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2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预计)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5,596,52135.3735,846,52135.62
无限售条件股份65,036,99564.6364,786,99564.38
总股本100,633,516100100,633,516100

注: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2、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338,111,317.6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06,653,471.82元、流动资产为578,535,799.66元、货币资金为242,750,479.33元;假设以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含)测算,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49%,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83%,约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46%,约占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24%。公司认为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资本市场形象。此外,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假设以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5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回购

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出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2014年1月16日寿涌毅先生、郑东海先生开始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郑东海先生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主要为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6日共计增持股份15,000股。寿涌毅先生配偶黄轶伦女士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主要为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共计减持股份15,000股。其中,寿涌毅先生配偶减持期间,寿涌毅先生非公司独立董事,其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目前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前述机构/人员后续拟实施新的增减持计划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4、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若公司后续拟注销相应回购股份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5、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本次回购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