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旭微

查股网  2024-04-29  中晶科技(003026)公司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旭微

各位股东:

作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2023年度,本人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按时出席公司各次相关会议,对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3年度至届满离任前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两次股东大会会议及四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存在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仔细审阅历次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或回避表决;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亲自召集并参与了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在任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参与了报告期内召开的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任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表意见时间发表同意意见事项
12023年4月27日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2023年8月28日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32023年10月26日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参加公司每一次董事会及其专委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检查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关注公司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对公司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并多方了解所审事项的相关信息,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提出专业意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受邀参加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认真审议议案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同时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便于持续监督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规运作,促使公司自觉树立为投资者服务的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3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3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总体评价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本人已连任公司两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本人自董事会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衷心感谢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任职期间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希望公司在今后能够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胡旭微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