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