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关于变更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发来的《关于变更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首证函(2023)1号】,首创证券作为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沈志龙先生、杨奇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2020年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首创证券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杨奇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首创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胡海东接替杨奇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胡海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首创证券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不影响首创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为沈志龙先生、胡海东先生,持续督导期限截止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杨奇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
简历胡海东:男,汉族,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首创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862.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