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共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57万股;由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共计67.29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79.86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2,419,000股减少至131,620,400股,注册资本将由132,419,000元减少至131,620,40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