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曙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行业未来发展后作出的审慎分析判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