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科技: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查股网  2025-03-25  同兴科技(0030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1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7,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5%。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1.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93,54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回购股份期间,公司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

进展情况和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2%的进展公告》等(公告编号:2024-038、2024-039、2024-046、2024-050、2024-060、2024-062、2025-001、2025-005、2025-006)。

3、公司此次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3月2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33,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2.24%;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72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39,992,9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总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至此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接近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33,500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按照截至2025年3月21日的公司股份结构计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实施前实施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5,862,23219.78%28,795,73222.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04,860,96880.22%101,927,46877.97%
三、股份总数130,723,200100.00%130,723,200100.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