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科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补充更正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2月28日,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发布了《关于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 露要求,同时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更好的了解本次交易事项的情况,现就上述 公告内容进行更正补充。
明 一、关于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的更正说
更正前: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同兴皓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更正后:
5、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同兴皓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东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巴芒”)的合伙人郑勇、朱宁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郑勇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系公司董事长郑光明之子;朱宁任公司副董事长。 安徽巴芒由郑勇、朱宁共同实际控制,二人合计持有其100%的份额,安徽巴芒 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于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关联关系的 补充说明
补充前: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副董事长朱宁和董事、总经理郑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安徽巴芒为郑勇和朱 宁实际控制的企业,安徽巴芒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补充后: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副董事长朱宁和董事、总经理郑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且郑勇系公司董事长 郑光明之子;安徽巴芒为郑勇和朱宁实际控制的企业,安徽巴芒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除以上补充、更正的内容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持续加强信息披露文件 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