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书面审核意见

查股网  2024-03-29  振邦智能(003028)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提议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