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吉大正元(003029)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未来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常 琦 阮金阳 谢永涛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