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9-28  吉大正元(0030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3029证券简称:吉大正元公告编号:2026-037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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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鑫”)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云鑫持有公司股份18,4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云鑫持有公司股份16,47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51%,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股东上海云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808,600股。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云鑫出具的《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函》。上海云鑫自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3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其所占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9.51%下降至

8.5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云鑫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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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618号601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4日
权益变动过程上海云鑫因自身资本规划需要,于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3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上海云鑫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9.51%下降至8.51%,此次股份减持后上海云鑫持有公司16,479,800股股份,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上海云鑫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股票简称吉大正元股票代码003029
变动类型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变动股数(股)减持变动比例(%)
A股1,936,200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3.本次变动前后,上海云鑫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云鑫18,416,0009.5116,479,8008.51
合计持有股份18,416,0009.5116,479,8008.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416,0009.5116,479,8008.5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股东上海云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808,600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云鑫严格履行了已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与其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云鑫严格履行了已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与其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上海云鑫出具的《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函》;(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云鑫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海云鑫出具的《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