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名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祖名股份”)于2023年10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资料已于2023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彩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祖名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