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1 |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 公告编号:2023-110 |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7日和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现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并于2023年12月18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 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9 号),同意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等 7 名交易对方发行合计 83,173,829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5亿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于2023年1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2,180,614股。以上事项均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292,240,495股增至322,180,61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2,240,495元增至322,180,614元。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动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章程条款 |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内容 |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修订)》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292,24.0495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292,24.0495万元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2,18.0614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92,24.0495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92,24.0495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22,18.0614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八十三条 董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当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四)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第八十三条 董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当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四)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 第八十三条 董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当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三)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四)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包含1名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包含1名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包含1名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新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名称: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5693456472R注册资本:叁亿贰仟贰佰壹拾捌万零陆佰壹拾肆元整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卜爱民成立日期:2009 年08 月06 日住所: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21号经营范围:电子封装及精细陶瓷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元器件、集成电路、汽车电子部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陶瓷材料、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专用设
备的制造及销售;软件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