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瓷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瓷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71号文《关于核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中瓷电子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于2020年12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27元。截至2020年12月28日,中瓷电子共募集资金407,200,005.0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4,172,327.36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3,027,677.73元。
截至2020年12月28日,中瓷电子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0]0008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07,200,005.09 |
减:承销保荐费用 | 23,288,679.57 |
募集资金到账 | 383,911,325.52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10,883,647.79 |
减:置换前期投入 | 8,435,145.42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4,701,684.84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2,015,000,000.00 |
减:购买7天通知存款 | 30,000,000.00 |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 336,695,220.56 |
加:赎回7天通知存款 | 10,000,000.00 |
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2,015,000,000.00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5,605,701.07 |
加:理财产品到期投资收益 | 10,196,733.1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8,998,061.13 |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中瓷电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中瓷电子2019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中瓷电子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中瓷电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中瓷电子与中航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应当以传真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按月向中瓷电子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至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 8111801011700775953 | 333,095,800.00 | 11,586,609.10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 | 13050161510800003977 | 35,241,520.00 | 7,411,452.03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 | 13050161510800003978 | 15,574,005.52 | - | 活期 |
合计 | 383,911,325.52 | 18,998,061.13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中瓷电子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中瓷电子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2502号),认为中瓷电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瓷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主要核查方式包括:(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
对账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等资料;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与公司相关高管沟通交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瓷电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3,911,325.5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7,426,259.4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9,832,050.8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消费电子陶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333,095,800.00 | 333,095,800.00 | 95,704,899.86 | 310,262,874.46 | 93.15% | 2023年12月28日 | 不适用 | 否 | ||
2.电子陶瓷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5,241,520.00 | 35,241,520.00 | 31,708,566.72 | 34,867,491.52 | 98.94% | 2023年12月28日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690,357.73 | 4,690,357.73 | 12,792.84 | 4,701,684.84 | 100.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73,027,677.73 | 373,027,677.73 | 127,426,259.42 | 349,832,050.82 | 93.78%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373,027,677.73 | 373,027,677.73 | 127,426,259.42 | 349,832,050.82 | 93.78%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843.51万元,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大华核字[2021]002556号《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自筹资金的金额为843.51万元。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募集资金置换已于2021年5月完成。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已收到的收益为10,196,733.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7天通知存款余额为20,000,000.00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募集资金专户18,998,061.13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7天通知存款20,000,000.0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司 维 赵丽丽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