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关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9  中瓷电子(0030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3031证券简称:中瓷电子公告编号:2024-083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增加至11名,且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姜君蕾女士、董事、总经理付花亮先生、独立董事袁蓉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姜君蕾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付花亮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袁蓉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退休离任暨授权常务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事项

2024年11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成员数量增加至11名,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同意提名赵瑞华、李永乐、梁向阳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文刚、吴武清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赵瑞华先生简历赵瑞华,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河北宁晋人,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至今在第十三研究所工作,历任第十三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主任,2021年8月至今任第十三研究所副所长。曾主持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项目、装备项目多项,荣获国家工信部、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集团公司和省市荣誉多项。

赵瑞华先生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永乐先生简历李永乐,1985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理学院凝聚态物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历任北航电磁兼容技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东兴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投资部市值管理条线副总裁、战略股权投资部总监、战略股权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股权投资条线(一)负责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永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李永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梁向阳先生简历梁向阳,男,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3年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进入十三所从事陶瓷外壳研发工作,期间作为首席专家承担国家级课题20余项。获得集团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获得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两次,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作为领域负责人,解决表贴外壳多项技术难题并编制产品使用说明,推动了表贴外壳的批量生产和应用推广。历任中瓷电子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在河北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在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24年11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梁向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梁向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石家庄泉盛盈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51,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770%。

吴文刚先生简历吴文刚,男,1966年11月出生。198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电子工程专业,1995年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博士学位。1995年7月开始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担任博士后研究员,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担任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担任教师。现任北京大学教授。吴文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

吴武清先生简历吴武清,浙江淳安人,管理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1997—2001年于四川大学学习获学士学位,2004—2009年于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学习获博士学位。2001—2004年于重庆邮电大学任教。2009年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任教至今,历任EMBA项目中心主任,智能会计本科项目学术主任等职。曾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位。主要从事智能财会、大数据风险管理、数字治理和公司治理、企业数字化转型、商业数据分析等研究。先后出版了《会计学》《分析师行为的动机和经济后果研究》《中国税收流失测度与评估研究》等教材和著作。在《世界经济》《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管理科学学报》《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Econometric Theory》《Corporate Governance:

An International Review》《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等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2部,编写《会计学》教材1部。担任多个国内外核心期刊匿名审稿人。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已结项目后期评估被评为优秀 ),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参与教育部项目2项。主持或参与多个政府、央企、金融科技公司委托的信用风险管理和评价、财务欺诈及数据分析项目。曾获北京市本科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第四届北京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校标兵班主任、校先进工作者提名奖、校优秀班主任、商学院最佳研究生教师奖、商学院社会服务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吴武清先生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