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智教育: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黎活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