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和工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玉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