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和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27  泰坦股份(003036)公司公告

中证鹏元公告【2026】232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和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股份”或“公司”,股票代码:

003036.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债券简称上一次评级时间上一次评级结果
主体等级债项等级评级展望
泰坦转债2025-5-30AA稳定

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2025年8月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认购芜湖岭澜科丹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岭澜科丹”)的基金份额,岭澜科丹的其他合伙人包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潘晶。前述对外投资构成关联共同投资,交易金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6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于2026年5月19日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行为公司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

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因相同事项,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1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宥融先生及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晓霄女士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证鹏元认为,上述事件反映公司在合规意识、信息披露等方面有待加强管理。经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及相关人员将积极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并整改,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生产经营管理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泰坦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6年5月26日至“泰坦转债”存续期。同时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及相关事项的整改情况,并持续跟踪上述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泰坦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表本次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

评分要素指标评分等级评分要素指标评分等级
业务状况宏观环境4/5财务状况初步财务状况6/9
行业&经营风险状况4/7杠杆状况9/9
行业风险状况3/5盈利状况
经营状况4/7流动性状况6/7
业务状况评估结果4/7财务状况评估结果7/9
调整因素ESG因素0
重大特殊事项0
补充调整-1
个体信用状况a
外部特殊支持0
主体信用等级A

注:(1)本次评级采用评级方法模型为:工商企业通用信用评级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3V1.0)、外部特殊支持评价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5V1.0);(2)各指标得分越高,表示表现越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