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程锦、赵婷婷、赵明健、常伟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出资12,000万美元在香港设立子公司“鑫铂(香港)有限公司”,再以“鑫铂(香港)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000万美元、7,000万美元分别在越南和马来西亚设立子公司“鑫铂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和“鑫铂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结果以境外投资主管机关与投资所在地的主管机关最终核准或备案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三、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