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扣减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5  鑫铂股份(00303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扣减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或“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于2023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2023年6月1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号)。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认购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 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扣减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参与投资由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基金”,登记编号:P1023390)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滁州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出资构成财务性投资,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本次新增5,0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故应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134,500.00万元至129,500.00万元,新增财务性投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凭借团队专业的投资分析能力、资金及平台优势,有效筛选目标产业中的优质标的,有助于公司挖掘潜在合作机会及储备优质项目资源,深化公司与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公司在保证现金流与业务正常流转及运作的情况下,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拓宽公司投资渠道,积极提升投资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股东创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短期内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未引起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滁州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基金管理人: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规模及出资缴付

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首期实缴出资为认缴出资额的30%即3亿元,后续出资经全体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后,履行下一期出资。

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见下表:

序号类型投资者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普通合伙人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现金1.00
2有限合伙人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29,000.00现金29.00
3有限合伙人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现金5.00
4有限合伙人天长市城镇金融发展有限公司40,000.00现金40.00
5有限合伙人滁州市理想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10,000.00现金10.00
6有限合伙人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10,000.00现金10.00
7有限合伙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5,000.00现金5.00
合计100,000.00-100.00

(5)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各方同意,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应为自首次出资日后七(7)年届满之日,存续期可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予以延长。存续

期届满后,根据基金退出情况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退出期限可延长两次,每次延长1年。

(6)投委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投后管理重大事项、关联交易决策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人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及成员变动,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及时告知各合伙人。

(7)投资方向及领域

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为:重点投向新能源、仪表线缆、合金材料、电子信息、医疗器械及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等行业。主要投资领域为:基金以天长市(也包括南谯区、来安县)为主要投资区域,也可投资以设立总部和子分公司、研发基地以及将生产基地等投放到天长市(也包括南谯区、来安县)的域外企业,及投资政策鼓励的省外项目等。

2、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财务性投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出资共计5,000.00万元设立产业基金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99,720.46万元,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50%,小于30%,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新增财务性投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三、新增财务性投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本次新增5,0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故应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由134,500.00万元至129,500.00万元,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原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204,039.4689,295.2889,295.28
2数字化建设项目4,921.904,921.904,921.90
3补充流动资金40,282.8240,282.8235,282.82
合计249,244.18134,500.00129,500.00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99,720.46万元,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50%,小于30%,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新增财务性投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 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