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毅达

查股网  2024-01-16  鑫铂股份(00303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3038 股票简称:鑫铂股份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鑫铂股份股票代码:003038

信息披露义务人1: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住所: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津盛银行综合楼9楼80903室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99号高投大厦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2: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住所:安徽省黄山市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88号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99号高投大厦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鑫铂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报告书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鑫铂股份、上市公司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毅达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黄山毅达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A股、股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津盛银行综合楼9楼8090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221MA2T5UAR0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8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99号高投大厦
公司名称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安徽省黄山市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8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1000MA2T3RMD3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8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7日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99号高投大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所在任职单位职务
史云中中国南京市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芜湖毅达、黄山毅达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6月12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号),公司本次实际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1,518,624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由146,911,437股增加至178,430,06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将由5.02%被动减少至4.13%,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日为2023年3月30日,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截至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芜湖毅达持有公司股份4,753,12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3.22%;黄山毅达持有公司股份2,627,87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78%。

2、自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4日,芜湖毅达和黄山毅达各自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5,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

3、2023年6月30日,因业绩指标未达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约定,鑫铂股份对2022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10,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后,鑫铂股份总股本由147,622,137股降至146,911,437股,芜湖毅达和黄山毅达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持股比例被动上升至3.23%和1.79%,二者合计持股比例由5.00%上升至

5.02%。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6月12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号),公司本次实际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1,518,624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由146,911,437股增加至178,430,06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5.02%下降至4.1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 性质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 性质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芜湖毅达合计持股4,748,1293.23合计持股4,748,1292.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748,1293.23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748,1292.66
黄山毅达合计持股2,622,8791.79合计持股2,622,8791.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22,8791.7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22,8791.4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止本报告书日,芜湖毅达和黄山毅达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截止本报告书日,芜湖毅达和黄山毅达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重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鑫铂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杨村工业区
股票简称鑫铂股份股票代码0030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津盛银行综合楼9楼80903室 安徽省黄山市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8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发生变化 □ 其他 √(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芜湖毅达4,748,129股,黄山毅达2,622,879股 持股比例:芜湖毅达3.23%,黄山毅达1.7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0 变动后数量:芜湖毅达4,748,129股,黄山毅达2,622,879股 变动后比例:芜湖毅达2.66%,黄山毅达1.4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 方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被动稀释后持股比例减少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其他√ 注: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