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1 | 唐开健 | 56,422,690.00 | 31.62 |
2 | 李正培 | 6,489,504.00 | 3.64 |
3 | 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6,345,120.00 | 3.56 |
4 | 单小飞 | 5,372,492.00 | 3.01 |
5 | 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748,129.00 | 2.66 |
6 | 李 杰 | 4,243,424.00 | 2.38 |
7 | 陈未荣 | 3,941,256.00 | 2.21 |
8 | 滁州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3,852,500.00 | 2.16 |
9 |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370,786.00 | 1.89 |
10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二组合 | 2,776,481.00 | 1.56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是以持股数量除以公司股份总数178,430,061股计算得出。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1 | 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748,129.00 | 6.94 |
2 | 滁州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3,852,500.00 | 5.63 |
3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二组合 | 2,776,481.00 | 4.06 |
4 |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622,879.00 | 3.84 |
5 |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79,956.00 | 2.31 |
6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99,860.00 | 2.19 |
7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 1,399,986.00 | 2.05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61,351.00 | 1.99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45,500.00 | 1.82 |
10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九零四组合 | 1,122,900.00 | 1.64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持股比例是以持股数量除以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68,368,857股计算得出。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