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提前购回解除质押的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提前购回解除质押的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先生关于其部分股票提前购回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购回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部分股份提前购回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提前购回解 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唐开健 | 是 | 275.00 | 3.48% | 1.10% | 2023-8-7 | 2024-7-2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275.00 | 3.48% | 1.10%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开健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唐开健 | 78,991,766 | 31.69% | 44,340,000 | 56.13% | 17.79% | - | - | - | - |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限售股。
二、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会出现平仓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唐开健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具有履约能力、追加担保能力,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唐开健先生将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或者提前赎回等)。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因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等导致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