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发展: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9 |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 公告编号:2025-003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25年1月15日,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控发展”)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与投资优势,为公司前瞻性布局提供协同支持,发掘潜在优质投资项目,同时搭建内部投资风险隔离防火墙机制,公司认缴广东顺德顺芯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芯合伙企业”)2,000万元出资额,顺芯合伙企业定向投资于广东顺德新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质力基金”),公司同时认缴新质力基金出资3,000万元出资额,公司总计以自有资金投资5,000万元。
2、顺控发展及相关方完成认缴出资后,顺芯合伙企业与新质力基金的股权架构如下:
备注:本次出资设立的顺芯合伙企业、新质力基金最终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将根
据各合伙人的约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通过情况进行调整。
3、因顺芯合伙企业普通事务合伙人广东顺德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高投”)为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集团”)100%持股的全资孙公司,新质力基金的普通事务合伙人广东顺德科创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基金公司”)为科创集团100%持股的全资孙公司,新质力基金有限合伙人佛山市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母基金”)为科创集团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科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集团”)持股32.0006%的公司,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顺德区国资局”)直接持有科创集团67.9994%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科创集团、顺高投、科创基金公司、顺德母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外,顺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广东顺控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科创基金公司和顺高投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分别为 P1070528 和P1063195。
5、公司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6、公司完成本次投资后,在会计处理方面,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对顺芯合伙企业和新质力基金的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二、顺芯合伙企业共同投资人
顺芯合伙企业于2024年12月31日在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6MAE8FYKA3F,现认缴出资额为4,600万人民币,由科创集团、顺高投分别持股97.8261%、2.1739%,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次投资完成后,顺芯合伙企业的具体信息详见本议案“四、顺芯合伙企业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
容”。顺芯合伙企业其他共同投资人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暨专业投资机构:广东顺德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广东顺德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079569119R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13年 9 月 17 日 |
法定代表人 | 黎粤洋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智城路3号顺科置业大厦10楼1002室(住所申报)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 | 广东顺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基金管理人资格 | 顺高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63195。 |
1、产权控制关系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 |
广东顺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广东顺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科创集团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顺德区国资局、顺控集团分别直接持有科创集团67.9994%、32.0006%的股份,顺高投的实际控制人为顺德区国资局。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顺高投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见上述产权控制关系的说明,除此之外,顺高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顺芯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主要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顺高投成立于2013年9月,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含公开募集基金)、投资管理。主要投资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
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204.34万元,净利润10.79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9,010.89万元,净资产8,934.22万元。
(二)关联方暨共同投资机构: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588298708L |
注册资本 | 145,736.589994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11年12月28日 |
法定代表人 | 郭秉宇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410(住所申报) |
经营范围 | 对科技园区开发及各类行业进行投资,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培训服务,科技信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孵化、技术转让,会议及会展服务,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 | 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1、产权控制关系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 |
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67.9994% | 99100万元 |
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2.0006% | 46636.5899万元 |
科创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顺德区国资局。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科创集团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见上述产权控制关系的说明,除此之外,科创集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顺芯合伙企
业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主要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科创集团成立于2011年12月,主营业务涵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供应链金融等,以“创业投资基金、战略性产业投资、科技金融服务”三大主业板块为支撑,探索构建金融服务矩阵,为顺德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增添引擎。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18,497.09万元,净利润18,649.5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376,740.76万元,净资产246,328.42万元。
(三)关联方暨共同投资机构:广东顺控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广东顺控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27997045XL |
注册资本 | 501,0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1992年7月3日 |
法定代表人 | 陈钟育 |
住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611(住所申报) |
经营范围 | 商品房销售,房地产租赁,房屋维修,物业管理,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对房地产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 | 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1、产权控制关系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 |
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501,000.00万元 |
顺德区国资局持有顺控集团90.4095%的股权,是顺控城投的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顺控城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见上述产权控制关系的说明,除此之外,顺控城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顺芯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主要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顺控城投成立于1992年7月,专注于片区开发、地产开发、招商运营三大核心业务,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27,170.59万元,净利润-17,722.09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276,650.94万元,净资产584,794.15万元。
三、新质力基金共同投资人
新质力基金于2024年12月31日在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6MAE8Y5009B,现认缴出资额为500万人民币,由科创集团、科创基金分别持股80%、20%,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次投资完成后,新质力基金的具体信息详见本议案“五、新质力基金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新质力基金其他共同投资人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暨专业投资机构:广东顺德科创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广东顺德科创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MA52Q2YK5H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19年 1 月 2 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志轩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智城路3号顺科置业大厦9楼905室(住所申报)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含公开募集基金)、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 | 广东顺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基金管理人资格 |
广东顺德科创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70528。
1、产权控制关系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 |
广东顺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广东顺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科创集团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顺德区国资局、顺控集团分别直接持有科创集团67.9994%、32.0006%的股份,科创基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顺德区国资局。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科创基金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见上述产权控制关系的说明,除此之外,科创基金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新质力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主要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科创基金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含公开募集基金)、投资管理。主要投资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348.68万元,净利润185.2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276.27万元,净资产184.44万元。
(二)关联方暨共同投资机构:佛山市顺德区创新创业母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MA4UWJM83R |
注册资本 |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16年10月18日 |
法定代表人 | 薛子晖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智城路3号顺科置业大厦10楼1005-5室(住所申报)附近公司 |
经营范围 | 投资于政府授权范围内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创新创业投资咨询、服务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1、产权控制关系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 |
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万元 |
科创集团持有顺德母基金100%股权,顺德区国资局、顺控集团分别直接持有科创集团67.9994%、32.0006%的股份,顺德母基金的实际控制人为顺德区国资局。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顺德母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见上述产权控制关系的说明,除此之外,顺德母基金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新质力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主要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顺德母基金成立于2016年10月,主要投资于政府授权范围内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从事创新创业投资咨询、服务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396.1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51,643.89万元,净资产50,747.81万元。
(三)共同投资机构:广东顺晋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广东顺晋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MA56E827XQ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21年5月13日 |
法定代表人 | 梁芷锋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绀现村二龙大道1号龙顺数智楼1栋101室之一(住所申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园区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股东情况 | 佛山市领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800万元 持股16% 芜湖美威包装品有限公司 1,700万元 持股34% 广东幸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00万元 持股16% 佛山市雄盈物料有限公司 1,700万元 持股34% |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广东顺晋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晋新材料”)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新质力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共同投资机构:佛山市臻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佛山市臻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MA4W5R8EXR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17年1月13日 |
法定代表人 | 伍健民 |
住所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居委会白陈路南涌路段200号建设大厦四楼之三 |
经营范围 | 管理、投资、控股陈村镇政府委托管理的公有资产,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管理,全资控股参股镇属企业的管理和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 | 广东陈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50万元 持股51%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农业发展集团公司 2,450万元 持股49% |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佛山市臻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富投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新质力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共同投资机构:广东顺德顺芯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顺芯合伙企业定向投资于新质力基金,其具体情况见本议案“一、交易概述;
二、顺芯合伙企业共同投资人”和“四、顺芯合伙企业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四、顺芯合伙企业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顺德顺芯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管理人:顺高投
(二)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顺高投 | 100 | 货币 | 1% |
有限合伙人1:科创集团 | 4,900 | 货币 | 49% |
有限合伙人2:顺控发展 | 2,000 | 货币 | 20% |
有限合伙人3:顺控城投 | 3,000 | 货币 | 30% |
总计 | 10,000 | - | 100% |
全体合伙人应分期向本合伙企业缴付认缴出资。由基金管理人发出实缴出资
的缴款通知,各合伙人根据缴款通知约定时间按期足额实缴出资。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全部认缴出资额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期内缴清,投资期过后,如有剩余未缴付出资,原则上不再缴付;就不再缴付的出资,各合伙人同意采取减少认缴出资的方式给予处理。
(三)本合伙企业的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目的是投资于广东顺德新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存续期为7年,其中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前4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3年为“退出期”。为维护本合伙企业的利益,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存续期3年。
(五)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
各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存续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六)投资决策及风险防范
本合伙企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包括1名主任委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委派委员,并指定人员担任主任委员。实行一人一票制,经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方为通过。管理人将根据投委会作出的投资决策决议代表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并完成项目投资和退出。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宜。管理人已制定了包括内部控制制度、防控内幕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内部治理制度,尽最大努力防范投资风险。
(七)合伙人会议
1、合伙人会议不应讨论合伙企业潜在投资项目或其他与合伙事务执行有关的事项,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合伙人会议对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但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确有必要交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策的除外。
2、下列事项需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本协议内容的修订,但本协议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独立决定的事项除外;(2)根据本协议批准更换普通合伙人的关联方作为普通合伙人(或共同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共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议案;(3)依据本协议批准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任何合伙权益;(4)合伙企业的解散;(5)清算时清算人的选任;
(6)按本协议约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或更换;(7)按本协议约定同意选任或接
纳新的普通合伙人;(8)合伙企业存续期限的变更;(9)依据本协议审议非现金方式分配合伙企业财产;(10)聘请审计机构;(11)其他本协议中约定应经合伙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八)退出机制
投资项目的退出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伙企业可以依法通过证券市场转让拥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及(2)本合伙企业可以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及(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减资后,本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九)可分配收入的分配顺序及分配原则
1、返还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向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每一合伙人根据本条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2、超额收益分配:前项分配完成后仍有余额的,则继续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
五、新质力基金具体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新质力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顺德新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管理人:科创基金公司
3、基金规模:新质力基金设立第一阶段拟定不超过2.3亿,第二阶段,根据后续情况择机引入其他投资人作为LP,通过扩募形式参与到基金出资,暂定出资金额为7,000万元;顺德母基金继续认缴不超过3,000万元(总认缴规模不超过30%),具体以各方决策为准。
4、本合伙企业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合伙企业总规模的20%,且不成为项目第一大股东;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获得顺德母基金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新质力基金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科创基金公司 | 100 | 货币 | 0.44% |
有限合伙人1:顺芯合伙企业 | 10,000 | 货币 | 43.48% |
有限合伙人2:顺控发展 | 3,000 | 货币 | 13.04% |
有限合伙人3:顺德母基金 | 6,900 | 货币 | 30% |
有限合伙人4:顺晋新材料 | 2,100 | 货币 | 9.13% |
有限合伙人5:臻富投资 | 900 | 货币 | 3.91% |
总计 | 23,000 | - | 100% |
全体合伙人应分期向本合伙企业缴付认缴出资。首期实缴出资为其认缴出资金额的30%。第二期实缴出资缴付时间根据本合伙企业投资进度调整确定,即:
当本合伙企业已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投资金额已达到本合伙企业第一期累计实缴资金的70%时,由管理人发出第二期实缴出资的缴款通知,各合伙人根据缴款通知约定时间按期足额实缴出资。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全部认缴出资额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期内缴清,投资期过后,如有剩余未缴付出资,原则上不再缴付;就不再缴付的出资,各合伙人同意采取减少认缴出资的方式给予处理。顺德母基金当期出资款项应在其他出资人的当期出资款项实际到位之后,由顺德母基金按程序拨付至募集账户。
针对顺德母基金:本合伙企业承诺在存续期内投向顺德区企业的资金总额不低于顺德母基金实缴出资的资金额度的1.5倍,顺德母基金投资合伙企业之日起两年内,合伙企业返投顺德区注册企业的资金总额不低于顺德母基金实缴出资规模的70%,三年内不低于顺德母基金投资实缴规模的100%,具体规定和返投认定标准,参照《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顺德母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顺府办发[2022]27号]、《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顺德母基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顺科发〔2020〕5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返投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企业的资金总额不低于陈村镇国有资本出资方(臻富投资)参股出资金额的100%,该返投认定标准参照顺德母基金执行。本条所述返投标准若符合《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顺德母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顺府办发[2022]27号]、《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顺德母基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顺科发〔2020〕55号]要求的,可计入顺德母基金返投指标内。
(三)本合伙企业的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目的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投资于新质生产力行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新质生产力行业方向等,以实现资本增值,为合伙人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四)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存续期为7年,其中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前4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3年为“退出期”。为维护本合伙企业的利益,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存续期2年。
(五)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
1、作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的对价,管理费由本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企业应当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除非经管理人同意减免,年度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1)投资期内每12个月的管理费为: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2%(以计费期间合伙企业的每日加权平均实缴出资总额作为计费基数,1年按365天计算,下同),按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摊;(2)退出期内每12个月的管理费为:尚未完全退出项目对应的实际投资本金×1%(以计费期间每日加权平均尚未完全退出项目对应的实际投资本金作为计费基数);(3)延长期(如有)、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2、全体合伙人同意,若基金自成立满三年仍未能满足投资于顺德区注册企业的资金总额不低于顺德母基金实缴出资的资金额度的100%,则顺德母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后根据合伙企业已投顺德本地项目资金额度与顺德母基金出资差额回收顺德母基金已缴管理费或减免后续年度相应差额的管理费,直至合伙企业投资于顺德区注册企业的资金总额不低于顺德母基金实缴出资的资金额度的100%为止;其他合伙人不以此情形要求管理人退回已收管理费或减免管理费。
(六)投资决策及风险防范
1、本合伙企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包括1名主任委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委派委员,并指定人员担任主任委员。实行一人一票制,经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方为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常设机构,负责基金投资及退出策略、投资政策的制定及基金投资业务、项目退出的决策等。
2、管理人将根据投委会作出的投资决策决议代表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并完成项目投资和退出。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宜。管理人已制定了包括内部控制制度、防控内幕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内部治理制度,尽最大努力防范投资风险。
3、投资决策委员会另设观察员若干名,由顺德母基金和顺控发展各提名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观察员任期与合伙企业存续期相同。观察员有权列席投委会会议、但不享有表决权,同时有权查阅基金档案文件、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商业计划书、财务数据、尽调报告、会议决议等,亦有权对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进行合规性评估,并监督合伙企业按照相关协议以及《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顺德母基金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顺府办发[2022]27号]规定的要求进行投资运作,监督合伙企业按照相关协议及本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投资运作以及提出风险防控或投资建议或意见等权利。
4、对于不符合《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顺府办发[2022]27号]第十三条规定的基金运作事项,以及出现该办法第三十三条所规定情形的基金运作事项,顺德母基金委派代表有权就该运作事项向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否决意见。
5、对于有限合伙人存在投资意向或与其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有限合伙人有权自行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考察、交易谈判等工作。
(七)合伙人会议
1、合伙人会议不应讨论合伙企业潜在投资项目或其他与合伙事务执行有关的事项,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合伙人会议对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但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确有必要交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策的除外。
2、下列事项需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本协议内容的修订,但本协议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独立决定的事项除外;(2)根据本协议批准更换普通合伙人的关联方作为普通合伙人(或共同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共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议案;(3)依据本协议批准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任何合伙权益;(4)合伙企业的解散;(5)清算时清算人的选任;
(6)按本协议约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或更换;(7)按本协议约定同意选任或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8)合伙企业存续期限的变更;(9)依据本协议审议非现
金方式分配合伙企业财产;(10)依据本协议审议现有有限合伙人的增资或新的有限合伙人的入伙条件;(11)聘请审计机构;(12)其他本协议中约定应经合伙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八)退出机制
投资项目的退出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伙企业可以依法通过证券市场转让拥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及(2)本合伙企业可以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及(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减资后,本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九)可分配收入的分配顺序及分配原则
1、返还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向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每一合伙人根据本条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2、有限合伙人的门槛回报:前项分配完成后仍有余额的,则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其就上述约定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年化单利百分之六(6%)的年回报率计算所得的门槛回报(“门槛回报”)(一年按365天计算,门槛收益计算期间自每期实际缴付出资之日起至实际分配日止);
3、超额收益分配:前项分配完成后仍有余额的,则其中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剩余80%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其他有限合伙人。
六、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有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与投资优势,为公司前瞻性布局提供协同支持,发掘潜在优质投资项目,同时搭建内部投资风险隔离防火墙机制,降低投资风险。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后续出资根据基金的投资进度安排进行相应出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合伙企业的业务不会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如公司后续拟与投资基金发生关联交易,将依法依规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9月,顺控发展及下属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累计与科创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不含本次交易)发生采购工程履约保函服务及水电费、提供光伏供电及节能服务等交易合计124.46万元;累计向顺控城投及其控制企业(不含本次交易)提供工程服务交易合计5.21万元。
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调控、国家产业政策及税收政策变化风险、运营风险等,同时可能存在收益不达预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所投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和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顺德顺芯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4、广东顺德新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