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龙: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21  楚天龙(003040)公司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指定会议地点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为:

类别人数代表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46239,221,63151.8766%
其中1.1现场出席4236,964,33151.3871%
1.2网络投票出席5422,257,3000.4895%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5443,547,0810.769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丽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1.00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38,792,231344,00085,4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8205%0.1438%0.0357%

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2.00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38,636,731511,30073,6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7555%0.2137%0.0308%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议案2.00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962,181511,30073,60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比例83.5104%14.4147%2.07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陈烁律师、李娜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