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美家:董事会关于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证券代码:003041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
号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真爱美家股票代码:
003041
董事会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有关各方及联系方式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999号联系人:胡洁联系电话:
0579-89982888
收购人名称: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人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29号四层自编124房(仅限办公)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国投大厦38层联系人:甘强科、程培栋、孙煜、龚洪伟联系电话:021-55518311
董事会声明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确信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履行诚信义务,向股东所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客观审慎做出的;
三、公司关联董事郑期中、郑其明、郑扬、胡洁、刘立伟、刘劲松已回避对本报告书的审议表决,公司其他董事没有任何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
目录
有关各方及联系方式 ...... 1
董事会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序言 ...... 6
第二节本公司基本情况 ...... 7
第三节利益冲突 ...... 13
第四节董事会建议或声明 ...... 16
第五节重大合同和交易事项 ...... 2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3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33
释义
| 上市公司、公司、真爱美家 | 指 |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本《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
| 要约收购报告书 | 指 | 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编写的《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
|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 指 | 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编写的《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指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国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收购人、探迹远擎 | 指 | 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旷湖科技 | 指 | 广东旷湖科技有限公司,探迹远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衔云科技 | 指 | 广州衔云科技有限公司,探迹远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真爱集团 | 指 | 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2025年11月11日,探迹远擎与真爱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郑期中共同签署的《关于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 《表决权放弃协议》 | 指 | 2025年11月11日,探迹远擎与真爱集团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 |
| 本次协议转让 | 指 | 探迹远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按照27.74元/股的价格受让真爱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3,185,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 |
| 本次表决权放弃 | 指 | 自探迹远擎受让真爱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3,185,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真爱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上市公司18,734,4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01%)的表决权 |
| 本次要约收购 | 指 | 以本次协议转让的上市公司43,185,600股股份完成交割过户为前提,探迹远擎拟通过部分要约的方式,按照27.74元/股的价格向探迹远擎以外的真爱美家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上市公司21,6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5.00%),其中,真爱集团以其持有的18,734,4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01%)申报预受要约 |
| 本次交易 | 指 | 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序言
2025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2026年
月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担任本次要约收购的被收购人真爱美家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行为等审慎的尽职调查基础上发表意见,谨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第二节本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 中文名称 |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ZhejiangTrueloveVogueCo.,Ltd. |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真爱美家 |
| 股票代码 | 003041 |
| 注册资本 | 14,4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郑期中 |
| 成立日期 | 2010-12-14 |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999号综合楼401;322000 |
|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999号;322000 |
| 联系人 | 胡洁 |
| 联系电话 | 0579-89982888 |
| 传真 | 0579-89982807 |
| 公司网址 | www.zamj.cn |
| 电子信箱 | 003041@zamj.cn |
|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部门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公司主营业务、最近三年一期发展情况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以毛毯为主的家用纺织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毛毯、地毯及床上用品(套件、被芯、枕芯等),同时对外销售少量毛巾、家居服等纺织品及包装物。公司毛毯、地毯业务由子公司真爱毯业和真爱家居负责,母公司真爱美家则主要负责套件、被芯、枕芯等床上用品的设计、品牌运营及产品销售。
2、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发展情况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7,854.42万元、95,268.28万元、87,861.93万元和72,416.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501.71万元、10,594.23万元、7,579.55万元和23,031.81万元。
3、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分析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9/30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流动资产 | 70,818.20 | 67,740.74 | 75,050.30 | 67,897.31 |
| 非流动资产 | 140,649.36 | 149,037.50 | 139,496.08 | 121,279.24 |
| 资产总计 | 211,467.57 | 216,778.24 | 214,546.37 | 189,176.55 |
| 流动负债 | 31,548.07 | 39,580.36 | 43,335.67 | 38,533.47 |
| 非流动负债 | 33,577.06 | 42,367.26 | 38,199.62 | 23,426.24 |
| 负债合计 | 65,125.12 | 81,947.61 | 81,535.30 | 61,959.7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6,342.44 | 134,830.63 | 133,011.08 | 127,216.84 |
| 所有者权益 | 146,342.44 | 134,830.63 | 133,011.08 | 127,216.84 |
注:2022年-2024年数据均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9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营业收入 | 72,416.37 | 87,861.93 | 95,268.28 | 97,854.42 |
| 营业成本 | 57,659.47 | 70,768.90 | 74,212.97 | 77,141.66 |
| 营业利润 | 26,174.49 | 7,912.03 | 9,086.42 | 15,054.19 |
| 利润总额 | 26,147.75 | 7,929.19 | 9,117.31 | 15,057.09 |
| 净利润 | 23,031.81 | 7,579.55 | 10,594.23 | 15,501.7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031.81 | 7,579.55 | 10,594.23 | 15,501.71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9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276.10 | 98,577.11 | 110,448.21 | 112,961.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520.12 | 85,127.38 | 93,549.90 | 98,034.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5.97 | 13,449.73 | 16,898.30 | 14,927.1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065.96 | 6,946.71 | 1,271.52 | 81,635.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637.64 | 29,281.71 | 26,212.54 | 117,942.0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8.32 | -22,335.01 | -24,941.03 | -36,306.6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69.49 | 17,426.11 | 31,266.24 | 9,648.0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937.13 | 23,599.05 | 13,213.43 | 3,201.8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67.64 | -6,172.95 | 18,052.81 | 6,446.18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6.57 | 1,223.21 | 149.19 | 327.8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106.79 | -13,835.01 | 10,159.28 | -14,605.50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81.13 | 19,187.91 | 33,022.92 | 22,863.64 |
(
)盈利能力分析
| 项目 | 2025年1-9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销售毛利率(%) | 20.38 | 19.45 | 22.10 | 21.17 |
| 销售净利率(%) | 31.80 | 8.63 | 11.12 | 15.8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0 | 0.53 | 0.74 | 1.2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5 | 5.68 | 8.14 | 12.89 |
(
)营运能力分析
| 项目 | 2025年1-9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0.34 | 0.41 | 0.47 | 0.58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98 | 5.02 | 6.08 | 7.08 |
| 存货周转率(次) | 3.07 | 3.48 | 3.72 | 4.28 |
(6)偿债能力分析
| 项目 | 2025年1-9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流动比率(倍) | 2.24 | 1.71 | 1.73 | 1.76 |
| 速动比率(倍) | 1.21 | 1.08 | 1.21 | 1.12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0.80 | 37.80 | 38.00 | 32.75 |
4、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及媒体
| 报告类型 | 披露时间 | 披露网站名称及网址 |
| 2022年年度报告 | 2023-04-25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
| 2023年年度报告 | 2024-04-27 | |
| 2024年年度报告 | 2025-04-26 | |
| 2025年三季度报告 | 2025-10-25 |
(三)本次收购发生前,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等与最近一期披露的情况相比变化情况
在本次收购发生前,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等与最近一期披露的情况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股本情况
(一)公司已发行股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6,823,400.00 | 95.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176,600.00 | 4.98% |
| 合计 | 144,000,000.00 | 100.00% |
(二)收购人持有、控制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前,收购人探迹远擎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2025年11月11日,探迹远擎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原实际控制人郑期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探迹远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真爱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3,185,6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股份转让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已直接持有真爱美家29.99%股份。
(三)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6,765,600 | 46.37% |
| 义乌博信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686,000 | 11.59% |
| 郑其明 | 境内自然人 | 4,903,200 | 3.41% |
| 郑期中 | 境内自然人 | 4,665,600 | 3.24% |
| 义乌市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883,784 | 2.00% |
| 刘忠庆 | 境内自然人 | 2,074,200 | 1.44% |
| 刘元庆 | 境内自然人 | 1,748,400 | 1.21% |
| 潘志伟 | 境内自然人 | 1,073,500 | 0.75% |
| 凌静芝 | 境内自然人 | 969,928 | 0.67% |
| 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856,872 | 0.60% |
| 合计 | - | 102,627,084 | 71.28% |
(四)公司持有或通过第三人持有收购人的股份数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持有或通过第三方间接持有收购人股份的情形。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8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减除承销佣金、保荐费及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合计7,5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1461号)。
募集资金投向公司“年产17,000吨数码环保功能性毛毯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7,50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413.20万元(超出了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的部分系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收益),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万元。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第三节利益冲突
一、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收购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前,收购人与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43,185,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收购人股份的情况、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最近六个月的交易情况
在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前12个月内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或通过第三人持有收购人的股份的情况。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六个月不存在交易收购人股份的情况。
三、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未在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外)任职。
四、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真爱集团将以其持有的18,734,4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01%)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公司董事长郑期中通过持有真爱集团权益,间接参与本次要约收购。除前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五、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六个月的交易情况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2025年11月12日,下同),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股) |
| 郑期中 | 董事长 | 4,665,600 |
| 郑其明 | 董事、总经理 | 4,903,200 |
| 刘立伟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 胡洁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0 |
| 郑扬 | 董事 | 0 |
| 刘劲松 | 董事 | 0 |
| 傅利彬 | 独立董事 | 0 |
| 余高明 | 独立董事 | 0 |
| 吕滨 | 独立董事 | 0 |
| 陈世平 | 副总经理 | 0 |
| 梅英雄 | 财务总监 | 0 |
董事刘立伟父亲刘忠庆在2025年5月份卖出公司股份139,800股,买入200股。董事刘劲松父亲刘元庆在2025年5月份卖出公司股份1,200,000股。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刘忠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74,200股,刘元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8,400股。除此以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及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六个月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董事会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真爱集团将以其持有的18,734,4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01%)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公司董事长郑期中通过持有真爱集团权益,间接参与本次要约收购。
除前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况:
1、公司董事将因该项收购而获得利益,以补偿其失去职位或者其他有关损失;
2、公司董事与其他任何人之间的合同或者安排取决于本次要约收购结果;
3、公司董事在收购人订立的重大合同中拥有重大个人利益;
4、公司董事及其关联方与收购人及其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之间有重要的合同、安排以及利益冲突;
5、最近12个月内作出的涉及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
第四节董事会建议或声明
一、董事会对本次要约收购的调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收购人出具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对收购人、收购目的、收购价格、收购期限、收购资金、后续计划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人的情况
1、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收购人名称 | 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29号四层自编124房(仅限办公) |
| 主要办公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28号智通广场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东旷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衔云科技有限公司 |
| 出资额 | 1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5MAG1GCRM97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 |
| 经营期限 | 2025年10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 合伙人情况 | 广东旷湖科技有限公司(0.5%)、广州衔云科技有限公司(0.5%)、广州探迹启擎科技有限公司(49.5%)、广州远擎求索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5%) |
、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探迹远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旷湖科技和衔云科技,实际控制人为黎展先生。收购人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广东旷湖科技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50 | 0.50% |
| 2 | 广州衔云科技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0.50 | 0.50% |
| 3 | 广州探迹启擎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9.50 | 49.50% |
| 序号 | 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4 | 广州远擎求索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9.50 | 49.5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
收购人探迹远擎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广州远擎求索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3、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执行事务合伙人1)旷湖科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旷湖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广东旷湖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成立日期 | 2024年1月10日 |
| 营业期限 | 2024年1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 股东名称 | 广东汉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MAD92W6T2K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28号1401-16(仅限办公) |
| 经营范围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品牌管理,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
2)衔云科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衔云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广州衔云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25年10月23日 |
| 营业期限 | 2025年10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资本 | 10万元 |
| 股东名称 | 黎展持有99.00%股权,陈开冉持有1.00%股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5MAG002KY7H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276号403房之W123室(仅限办公) |
| 经营范围 | 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2)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黎展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2016年创立广州探迹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广州探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黎展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黎展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440923198904****** |
| 住所/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3)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变化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
4、收购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参股公司及其主营业务情况
(1)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探迹远擎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控制的核心企业。
(2)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1)旷湖科技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旷湖科技除控制探迹远擎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
2)衔云科技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衔云科技除控制探迹远擎外,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 1 | 广州衔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省广州市 | 100.00 |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 2 | 广州杉迹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省广州市 | 100.00 |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 3 | 广州远擎求索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省广州市 | 100.00 |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3)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黎展除控制探迹远擎、旷湖科技、衔云科技外,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 1 | 广州探迹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223.8111 | 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 |
| 2 | 广东汉数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1,000.00 | 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通讯设备销售 |
| 3 | 广州探域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1,000.00 | 5G通信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创业空间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卫星导航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科普宣传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卫星通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广告制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标准化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平面设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互联网安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认证服务;电子认证服务;安全评价业务 |
| 4 | 广州探迹启擎科技有限 | 广东省广州市 | 10,000.00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 公司 | ||||
| 5 | 广州探迹明擎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10,000.00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收购人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本次交易前,收购人探迹远擎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2025年
月
日,探迹远擎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原实际控制人郑期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探迹远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真爱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3,185,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股份转让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已直接持有真爱美家
29.99%股份。
、收购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优化股权结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致力于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真爱美家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3041.SZ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探迹远擎向除收购人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1,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00%。具体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要约价格(元/股) | 要约收购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74 | 21,600,000 | 15.00% |
2025年11月11日,探迹远擎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原实际控制人郑期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探迹远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真爱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3,185,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74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197,968,544元。
本次要约收购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的
29.99%上市公司股份完成交割过户为前提。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收购人探迹远擎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探迹远擎发出部分要约后,真爱集团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承诺,真爱集团应在要约收购期限起始之日后
日内以其持有的18,734,4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1%)申报预受要约。未经探迹远擎书面同意,以上预受要约为不可撤回且预受要约股份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置,真爱集团将配合上市公司及探迹远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保管手续。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受要约收购股份数量21,600,00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
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21,600,00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21,600,000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要约收购的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是
27.74元/股。
、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
)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
2025年
月
日,探迹远擎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原实际控制人郑期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探迹远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真爱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3,185,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7.74元。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为27.74元/股。
(2)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26.08元/股。
经综合考虑,要约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27.74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个月内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
27.74元/股、拟收购数量21,600,000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599,184,000元。收购人已于2025年
月
日,将120,000,000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为收购人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收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收购人用于收购真爱美家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真爱美家及其关联方(除收购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收购的情形;不存在真爱美家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自筹资金通过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取得,目前收购方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森保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际金融城支行共同签署《银团贷款合同》。
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六)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21日。本次要约期限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七)要约收购的约定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探迹远擎向除收购人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的29.99%上市公司股份完成交割过户为前提。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股份转让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已持有真爱美家29.99%股份,本次要约收购相关前提条件已达成。
(八)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11月11日,收购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旷湖科技、衔云科技作出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九)收购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后续拟继续以其他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建议
(一)董事会就本次要约收购向股东提出的建议
本公司聘请国投证券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投证券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市场价格表现、流通性进行分析,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要约收购提出以下建议:
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要约收购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鉴于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较要约收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考虑到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要约收购条件,建议公司股东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险偏好、投资成本等因素,视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最终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全体非关联董事(含
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全体非关联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本次要约收购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本次要约收购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基于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公司董事会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投证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建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建议是审慎、客观的。
我们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即:考虑到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要约收购条件,建议公司股东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险偏好、投资成本等因素,视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最终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三、独立财务顾问建议
(一)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要约收购无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作的声明,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国投证券与本次要约收购的所有当事方没有任何关联关系。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的结论意见本次收购方提出的要约收购条件符合《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有关规定;同时收购方履行了《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约收购的法定程序,本次要约收购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三)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的评价及对公司股东的建议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鉴于:
1、真爱美家股票具有一定的流动性。
2、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3、本次要约收购价格较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前30个交易日的最高成交价、前1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有一定幅度的折价;较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前30日均价交易均价有一定幅度的溢价;较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前30个交易日的最高成交价、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交易均价均有一定幅度的折价。
本独立财务顾问建议,上市公司股东综合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险偏好、投资成本等因素,视本次要约收购期间股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最终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风险提示
1、股票交易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发展前景、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还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行业经营周期、资本市场整体表现、市场投机行为和投资者的
心理预期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由于上述多种不确定因素,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产生一定幅度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2、预受要约股份超过预定收购比例部分无法及时卖出的风险要约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依照《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完成股份交割。在此期间,预受要约股份处于临时保管状态,存在预受要约股份超过预定收购比例部分无法及时卖出的风险。
3、本次要约收购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真爱美家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真爱美家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真爱美家的上市地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真爱美家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4、未能取得进一步证明文件而未能履行相关核查程序的风险除真爱美家等相关机构提供及转交的全部资料外,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其他信息均来自公开渠道获取及上市公司公告。由于未能取得进一步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因此未能履行相关核查程序,本独立财务顾问无法对《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备查文件内容和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的与收购方相关的信息进行核实,提请投资者注意。
(五)独立财务顾问在最近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被收购公司及收购方股份的情况说明
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前6个月内,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买卖或持有被收购人及收购人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重大合同和交易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就本公司及关联方在本次要约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发生的对本次要约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在本次收购发生前
个月内,公司及其关联方未订立公开披露之外对公司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公司及其关联方无公开披露之外对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资产处置、投资等行为。
三、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未有第三方对公司的股份以要约或者其他方式收购的情形;公司也未有对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收购的情形。
四、在本次收购发生前
个月内,公司及其关联方未进行其他与公司收购有关的谈判。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信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按规定披露的内容外,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股东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任何对本公司股东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也无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已履行诚信义务,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报告书所涉及的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董事会向股东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的,该建议是客观审慎的。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郑期中郑其明刘立伟
胡洁郑扬刘劲松
傅利彬余高明吕滨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独立董事声明
作为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本次要约收购不存在利益冲突。本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向股东提出建议,该建议是客观审慎的。
独立董事签字:
傅利彬余高明吕滨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3、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真爱美家公司章程;
、真爱美家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三季度定期报告;
6、真爱美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7、真爱美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收购人的营业执照;
9、收购人实际控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10、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的内部决策文件;
、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
12、收购人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13、收购人将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回单。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之盖章页。)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