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30  华亚智能(003043)公司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等情况

1、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32,000,000.0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32,000,000.0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权益分派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单位每10股派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对象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872王彩男
203*****274王景余
308*****902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3*****210陆巧英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调整参数

根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69.39元/股调整为68.99元/股,自202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华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联系人:杨曙光 许湘东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6731999/0512-66731803

传真:0512-66731856

电子邮箱:ysg@huaya.net.cn xxd@huaya.net.cn

八、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相关事项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