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003043证券简称:华亚智能公告编号:
2025-020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陆巧英、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陆巧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巧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6,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82%。
、股东名称
: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春雨欣”),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雨欣持有公司股份5,454,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陆巧英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名下直接持有的股份。拟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900,5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苏州春雨欣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950,2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至减持实施期间,公司如有减资、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履行承诺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陆巧英女士、苏州春雨欣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息、除权行为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息、除权行为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规则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有关规定、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陆巧英女士、苏州春雨欣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截至目前,上市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陆巧英女士、苏州春雨欣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31日